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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要闻: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合集14篇)

2023-02-16 16:01:58 来源:互联网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篇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帮助申诉人制作刑事申诉状,提出明确的申诉请求,并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对申诉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明确表述不服生效判决、裁定的意见和申诉理由,并提出新的证据和证人名单。申诉状经申诉人签名或盖章后,送交有管辖权的有关机关。


(资料图片)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不服已经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既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申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则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受理。代理律师应指导申诉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申诉状的机关。

律师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在代理申诉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提出申诉请求应当有足够的证据。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判决、裁定,请求司法机关重新审理,应当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否则很难达到申诉的目的。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当尽量调查、收集新的证据,以保证申诉请求有足够的证据支持。

当事人的申诉条件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要求人民法院 重新审判。代理律师经过对有关证据的审查,确认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 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判的请求: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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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2篇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各类案件申诉状的格式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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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3篇

刑 事 申 诉 书

申诉人:*****,男,****年**月**日出生,原籍:****省*****市,汉族,初中文化,捕前职业:无,户籍所在地:****省****市***区****街道九委。 ****年***月***日****省****市****区人民法院以(2006)**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申诉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判决宣告后,申诉人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二终字第***号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申诉人于****年**月***日送本省***^v^服刑改造,目前服刑于***监区***分监区。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五个月; *****年***月***日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一年六个月。减刑后刑期起止****年**月**日至****年**月**日,现余刑**年**个月。 申诉请求: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4篇

申请人:刘金龙,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晓申,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年1月11日(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__)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__年3月11日

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__年3月11日。”

(二)__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

(三)__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__年9月12日。”

(四)__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__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__)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5篇

(个人)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同上)

上诉人 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

字第 号刑事 ,现因不服该 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

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定事实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有哪些错误,并阐述否定或变更原审认定的事实根

据和证据。

2、适用法律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及有关定性、量刑的不当之处,并论证原

审裁判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诉讼程序方面,具体提出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过程中有那些违反诉讼程序之处,并指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6篇

刑事起诉状范本

自诉人:苏×× ,女,××岁,×族,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公社某某大队社员。住××大队。

被告人:刘× ×,男,××岁,×族、天津市某某县人,天津市某某县某某厂工人,住本厂宿舍。

案 由:虐待家庭成员

请求事项:被告人犯虐待罪,请依法惩处。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和 被告人于××年结婚,感情尚好,生有子女各一名。

××年被告人与女徒工某某某通 奸。自诉人知道后,曾多次向被告人单位反映,要求领导制止被告人的不道德行为。由于种种原因,问题未能解决,使自诉人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患了精神分裂症(有医院证明)。被告人为了达到与自诉人离婚而与女徒工某某某结婚的目的,便对自诉人在精神、肉体上加以虐待。××年被告人假借为自诉人治病,在夜间使用暴力,强行往自诉人嘴里灌砒霜,妄图置自诉人于死地。由于自诉人紧咬牙关,被告人的阴谋才未得逞,但造成了自诉人舌尖糜烂、嘴唇脓肿等严重后果(李某某可以证明)。××年春节期间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又对自诉人下毒手,用剪刀狠扎自诉人。因自诉人大声喊叫,并用右手将剪刀尖攥住,邻居代某某进屋帮助夺下剪刀,自诉人才幸免于难。但自诉人右手被被告人扎伤四处,缝合 六针,至今还留有伤疤(邻居代某某、王某某均可证明)。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7篇

原裁定认定:“……在争执过程中,上诉人_________猛击被害人_________左眼部一拳,致张倒地昏迷。”这与案件事实不符。事实上,被害人与申诉人之间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被害人_________来申诉人家中讨债,申诉人因生意亏本确实无力偿还,并答应有钱肯定归还。但________在申诉人家中砸家具,申诉人进行阻拦时________挥拳就打,申诉人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回了一拳,被害人并非被打后即倒地昏迷,而是跑走了。以上事实,邻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当时都在场,均可以证实。但无论是一审判决书还是二审裁定书,对案件起因、被害人有过错这一事实都未加认定。申诉人认为,申诉人是在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时为了保护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虽然造成了被害人轻伤害的后果,但并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行为的性质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8篇

刑事申诉书范文

申 诉人(即被告):杜××,男,××岁,×族,××县人,初中文化程度,19××年×月× ×日被逮捕。被捕前系××市第一橡胶厂工人。

申诉人因与王×流氓一案,经××省高级 人民法院于19××年××月××日以法刑一核字(84)第228号刑事判决书“核准××市中 级人民法院19××年×月××日(××)刑上一字第6号以流氓罪判处杜××死刑,缓期二 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原判认定事实和论罪定刑,均有欠当,特提出申 诉。现将申诉的理由和请求分述如下: 省高级法院原核判决认定事实有重大出入:

(一 )原判认定:“19××年××月×日晚,王×、杜××为首纠集江×、李×、尹××、潘× ×(均已判刑)等20余人,携带剑、棍、汽枪等凶器砸抄石×苗家。”事实上,那天晚上是 张×军来通知我到石家去的,并不是我“为首纠集”;同时,我因为与石×苗的父母相处关 系很好,去后,为了敷衍王×等人,只拾了一块砖头砸了石家的玻璃窗户,没有砸中任何人 ,就借故和江伟一道走了,此事有张×军和江×两人可以作证。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9篇

上 诉 状

上诉人:汤文君,男,广东省五华县人,19xx年10月4日出生。因涉嫌贪污犯罪于20xx年4月12日被羁押,同月29日被逮捕。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查清本案情节,正确适用法律,对上诉人依法从轻处理。

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于20xx年1月7日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穗中法刑二初字第218号民事判决书,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诉人犯有贪污罪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15年。上诉人认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未充分考虑本案所依法具有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量刑过重,现依法上诉,请二审法院查清本案情节,依法改判,对上诉人从轻处理。理由如下:

一、 本案存在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无论是公诉机关还是法院,均认定了上诉人构成自首。根据我国刑法第67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法院一方面认定上诉人构成自首,另一却未在量刑上对自首的情节充分考虑,判决的刑罚是有期徒刑中的最高刑,这显然不符合刑法中

关于自首的立法精神。

二、 本案也存在多处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1、 上诉人无论在侦查阶段还是在法院审理阶段,均自愿认罪。这在侦查卷宗或法院庭审笔录均有据可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上诉人明显属于自愿认罪,依法应酌情从轻处罚。但原审法院无视上诉人自愿认罪的情节,在判决中未体现该情节的酌情从轻,是违背上述法律规定的。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0篇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张××,女,××岁,汉族,河北省卢县人,××文化,捕前系天津市××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路××号。现在天津市××^v^服刑。

申诉人因故意杀人罪一案,不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2001)津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特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请求撤销原判决,重新审理此案,并依法予以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原判决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原判决认定申诉人系对被害人林×调戏行为不满而产生杀人之念,造成被害人身中二十余刀而亡,并不存在防卫目的,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申诉人与被害人素无交往,根本没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和目的。20xx年7月22日下午2时许,被害人应邀前来向申诉人解释申诉人男友李××之事,见李××不在,被害人遂起歹意,对申诉人进行调戏并欲行强奸。为免遭不法侵害,申诉人借口到另一房间喝水,顺手藏起一把小宝剑。出来后被害人欲再行调戏,申诉人欲行反抗,但不是被害人的对手。无奈之下,申诉人用小宝剑将被害人刺伤,被害人被刺伤后,凶相毕露,申诉人为避免被害人继续伤害,情急之中不知所措,连续捅了被害人几剑,制止了被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从申诉人的遭受伤害的事实来看,完全符合《刑法》第20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属于正当防卫,原审判决将申诉人行为单纯地定为故意杀人罪而忽视了申诉人的行为是具有防卫性质的,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也有不当。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1篇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谭××,男,19××年××月××日生,汉族,宜阳县人,宜阳县石村乡政府干部,家住该县石村乡平原村。

被告人:史××,女,19××年××月××日生,汉族,宜阳县人,宜阳县向荣市场洁雅餐馆业主,家住该县柳泉镇黑沟村。

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侵占案。

诉讼请求:被告人史××犯侵占罪,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和理由

自诉人系被告人所开洁雅餐馆之顾客。19xx年6月24日下午1时许,自诉人和同事苏××、孔××三人在被告人开办的洁雅餐馆吃饭,不慎将内装10000元现金和几张单据的棕色皮包遗忘在饭店餐桌上。被告人在收拾餐桌时,见到该包,发现内有现金,即将该包藏匿。约一个小时后,自诉人发现丢失皮包,回忆起遗忘在被告人的餐馆里,即和同事三人一同返回餐馆询问,被告人矢口否认拾到皮包的事实。自诉人当面表示,如交出皮包,愿意重谢,被告人仍不承认拾到皮包。当晚,自诉人又托与被告人丈夫熟悉的潘××前去说合。被告人再次否认,自诉人无奈,遂向宜阳县公安局报案,经公安局传讯,被告人还是否认拾到皮包之事。直到第三天公安人员向被告人的家人询问此

事并对被告人进行教育时,被告人不得已交代了自己拾包及企图占有的事实,公安机关将皮包及10000元现金等物提取并发还给了自诉人。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2篇

刑事申请书 申诉人:冯青立, 法定代理人:(冯青立的近亲属)杨云波, 申诉请求: 一、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依 法判决撤销镇平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5日作出的(2013)镇刑初字第379 号《刑事判决书》: 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15日 作出的(2014)南刑三终字00017号《刑事裁定书》; 三、依法认定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南刑申字第00037 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违法,认定无效; 四、依法认定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8月6目作出的【2015】豫法信 刑申字第00109号《驳回申诉通知书》违法,认定无效,并追究河南省高级人 民法院制作这一文件经办人犯渎职罪的刑事责任; 五、依法宣告申诉人冯青立无罪。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诉人冯青立没有非法倒卖土地作用权酌资格和条件。 从镇平县法院的《判决书》中认定的证据显示:(2),这一宗来自官方的书 面证据证实:“县政府会议纪要(2006) 20号证明:经县政府会议研究决定对 原大地光学有限公司生产区土地使用权按照商业用地标准进行评估,采用协议 出让的方式进行整体处置,原厂房设备等附属物与土地一起捆绑出让给新星光 学有限公司,其土地在补交出让金后,由新星光学公司进行商业开发……”这 一证据足以证明,经镇平县政府的许可或叫授权,只有新星光学有限公司才能 对该宗土地亩进行处置和开发权。因申诉人冯青立没有经官方授权或许 可,所以不存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先决条件。所以,申诉人冯青立 认为:镇平县人民检察院和镇平县人民法院认定申诉人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 权罪”的罪名不能成立。 二、关于申诉人冯青立参与“开发”的资格问题。 由于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公司经镇平县政府会议纪要(2006) 20号的行政 许可授权,可以进行商业开发的法定资格。所以,于2006年公司与申诉人签订 “协议书”,该协议的开端开宗明义的指出:“加快新星光学公司退城进园步伐, 筹措资金,妥善安置职工,甲己双方按照2006年7月14日镇平县人民政府会 议纪要镇政纪(2006) 20号文件精神,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将土地 商业开发事宜达成一致……”这完全是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公司对自己依法享 有的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享有法定资格,并以此手段,妥善安置了光学公司 的职工,使公司的职工在政府的支持下摆脱了困境,申诉人冯青立为此向公司 付出了7322000元。 三、由于此项开发主体是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公司,所以有关在开发项目 中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只有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公司承办,申诉人冯青立无 资格办理。然而,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检察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将手续不完 善所产生的后果归咎到申诉人冯青立的名下,这显然是无罪强加。 为了弥补“协议书”的内容不完善之处,申诉人冯青立还被镇平县新星光 学有限公司所委托,对此,有“委托书”证明,这一证据足以说明申诉人冯青 立的行为完全是在镇平昙新星光学有限公司的授权下的委托代理人行为。根据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 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 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申诉人冯青立在授权委托的范围内所行使的一切 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都应当由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然 而,一桩主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证明申诉人冯青立无罪的案件,在镇 平县人民法院张奇国等三名法官的主导下,用颠倒是非的手段判处冯青立有期 徒刑四年零六个月,还对我罚款860万元。 此案经过上诉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5月15日在审判长张东 汉和王飞舟、吴霞的主导下,于镇平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联成一体,失去监督职 能,剥夺了冯青立的诉权,维护了一审枉法判决。2014年8月18日,申诉人冯 青立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刑事申诉书》,2014年10月27日,南阳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南刑申字第0003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在这份《驳 回申诉通知书》中,只列举了认定冯青立有罪的证据,而对冯青立与公司签订 的协议书和委托书,概不作认定和论述。很清楚,这是对无罪的人,用否定诬 据的手段给予强加。当申诉人冯青立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后,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8月6日向申诉人冯青立作出了与南阳市中级人 民法院同样的认定事实和驳回申诉,对冯青立作无罪的证据给予人为漏掉,此案下起镇平县人民法院,上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都以隐瞒主要事实为手段, 对冯青立实行无罪强加。执法腐败在冯青立一案中形成一个体系,公平与正义 概不存在,所以,只好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综上所述,申诉人冯青立及法定代理人(杨云波认为):镇平县人民法院作 出的一审判决书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裁定书》,南阳市中级人民 法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如出一辙的《驳回申诉通知书》,足以证明,三级法 院执法腐败。为此,请求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据本案的具体事实认定申诉人冯青 立“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罪名不能成立。因冯青立没有对该宗土地享有 支配权而罪名不能成立。至于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责任公司与申诉人冯青立之 间签订的协议和委托的事项终结后,如何清算,则是另一层民事关系,与本案 无涉。 从表面上看,申诉人冯青立为镇平县新星光学有限责任公司盖了很多房子 (他们认为发了大财),引起了镇平县诸多行政机关和公、检、法的“红眼病” 导致产生无根据地对冯青立强加罪名,滥加罚款、滥用刑罚,他们把冯青立当 成了“吃肥的唐僧”,任意劫杀和宰割,申诉人冯青立不是因为倒卖土地使用权 罪而追究刑事责任,事实上是遭受了镇平县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和公、裣、法的 恶意劫杀。在镇平县公安局、镇平县人民检察院、镇平县人民法院和南阳市中 级人民法院根本看不到公平正义。对申诉人冯青立的无罪追究,充分暴露了当 前人民所憎恶的公、检、法的司法腐败。根据《^v^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第二项:“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 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根据^v^中央 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二“明确重 点任务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 中解决市、县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同时,回应群众关切, 维护群众利益,注重解决实际问题,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把改进作风的 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现依法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 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给予支持。 申诉人:冯青立 法定代理人:杨云波 2016年 月 号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3篇

退一步讲,即使申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由于具有防卫过当的情节,法院也应当考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法院却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上限量刑,显属量刑畸重。

综上所述,申诉人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未构成犯罪。因此,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诉,请求撤销原裁判,重新审理,依法改判无罪。

__________省高级人民法院

1.原审判决书、裁定书复印件各1份。

2.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______市______镇______村____号、____号、______号、____号。

申诉人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刑事申诉驳回裁定书范文 第14篇

对一级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再审,如经二审法院审查后也认为原判决、裁定正确,当事人又提供不出新的申请再审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将不再处理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当然,当事人除向法院申请再审外,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诉,因为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如经审查,检察院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抗诉条件,并提出抗诉后,人民法院也应当进行再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第二百一十条 调查核实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第二百一十一条 裁定再审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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